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简介)

本会的名称为“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是:Zhejiang Social Medical-group Association (缩写:ZJSMA)。
本会于2015年8月8日成立,是经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由依法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有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浙江省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为独立法人社团,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的业务指导和登记主管机关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执行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依法加强行业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发挥行业规范、自律、协调作用,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服务;努力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保护人民健康。 本会主要职能和任务是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重大工作部署,做好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办医疗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改革、发展与建设;依法维护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社会办医疗机构和谐的服务秩序;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国家主管部门反映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发展状况和相关建议,为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客观依据;与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保持紧密联系;指导浙江省各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专家学者为相关组织、医疗机构开展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临床技术推广等各类活动;积极组织、策划、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多种形式支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按照规定组织相关评选活动,表彰和奖励会员中的先进典型和优秀成果;编辑出版社会办医医疗领域科学管理、学术研究等期刊、信息资料等;积极开展国际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国际间有关社会团体、社会办医疗机构之间的管理经验分享和临床技术交流;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及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宜。 协会工作职能部门有 “八个部”、“两个中心”,即:办公室、财务部、会员组织部、学术培训部、投融资部、人才技术服务部、政策法规部、自律维权部、医疗质量评价中心和信息中心。拟筹建“七个委员会”,即:医疗质量委员会、护理质量委员会、继续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委员会、检验专业委员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科医院管理委员会。并拟在宁波、杭州、嘉兴、绍兴、温州、金华、湖州、衢州等地市设立分会。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不断推进,社会行业自律组织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我省成立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符合国家医改的方向,适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的需要,对于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